
刘在森,男,中共党员,教授,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旅游管理专业,现任大专文理基础学院院长,党支部书记。
从教二十余年,始终工作在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一线,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,全面践行教育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,工作成绩显著。荣获“无偿献血工作突出个人”、省级“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优秀工作者”、新区“优秀红十字志愿者”、校 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等荣誉称号。主要承担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《职业道德与就业指导》《形势与政策》等课程。工作中认真研究学情,秉持“学生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理念,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,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,注重将管理实践中积累的案例融入课堂,增强育人实效。
熟悉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参与修订多项涉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、学风建设、奖助贷补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就业指导、安全稳定等制度文件与管理细则,使学生管理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。
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党建工作规范化等开展实践研究与经验总结。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市人文和教改项目7项、主持参与横向课题5项、参编数字教材1部、发表论文2篇。包括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专项研究课题“民办高校基层党支部工作难点及对策研究”,青岛市社科规划课题“民办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规范化模式研究”等。